我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结合我校招聘工作实际,现就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如下:
一、时间
4月26日—4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
高中部: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48号行政楼2楼校办公室
初中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69号行政楼2楼校办公室
小学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69号1楼接待室
三、复审对象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以及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考生缺考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中任一门的,视同放弃,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四、资料准备
1、考生携带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清单附后);
2、应聘教师岗位考生应具备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原件。入围后,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应书面承诺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如一年内拿不到教师资格证的作辞退处理。
五、复审结果反馈
1、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
2、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条件不符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考生签字后留存;
3、根据市人社局要求,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小学部:陈老师027-84897176
初中部:刘老师027-84897315
高中部:刘老师027-85730190
武汉外国语学校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面试资格复审资料清单
一、基本身份证明
1.身份证;
2.报名表;
3.笔试准考证;
4.个人简历一份;
5.两张2寸彩照。
二、岗位基本条件证明
与报名表信息对应的下列资料:
1.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成绩单等,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岗位要求的其他职业资格、技术资格、技术等级证书;
三、工作经历证明
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按照《报考指南》第七条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清单等”,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资料均应提交原件,并一并留存复印件。